为鼓励和支持老师、学生积极参加开放式教学、科研、竞赛等各类活动,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条件,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实验室功能及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和有序地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使用对象
(一)学院实验室向师生开放,我院师生可根据需求申请使用。
(二)实验室开放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管理加以启发、指导的模式。
二、实验室开放使用的管理
(一)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开放实验室安全防范责任制,各指导教师为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人,协助实验室管理员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对使用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负责,对指导学生的安全负责。
(二)实验室开放使用准入原则,使用人需经过实验室安全培训,获取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后准入。使用教师须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项目风险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交由实验中心保存,授权使用实验室;使用学生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经由指导老师签字批准后交实验中心保存。
(三)实验室开放使用采用采用审批制,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学生的预约,并熟悉学生开展的实验内容,现场指导学生开展有安全隐患的实验。
三、实验室开放使用要求
(四)熟知《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应变能力;实验室发生突发、意外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作出有效处置,及时向学院报告。
(五)对所使用的实验设备熟悉,对正在进行的实验熟悉,知悉风险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有安全风险的设备操作,需指导老师现场指导。
(六)高度重视防火、防盗、防伤害、防事故工作,定期检查,加强对水、电、气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管理,严防相关事故的发生。
(七)实验室离人时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离人断电落锁,保障实验室物品安全。
(八)因违规、违章或实验失误,导致发生实验室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实验室资源损失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依据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九)实验室开放使用过程接受学院及实验室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不得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食品科学学院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