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党员党内表现积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群体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等四类学生群体,以上统称“学生党员”。
二、主要内容
主要根据学生党员在党组织生活、面向党员群体的讲座、论坛等各项活动及各类比赛和竞赛、课堂纪律、校规校纪、志愿者活动、携手计划帮扶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积分登记,将累计积分数据作为学院发展党员、党内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具体办法
以学期为积分周期,总积分为以下七大项积分之和(简称“党员积分”),所有的扣分统一以负数进行登记。
1、参加党支部活动(包括组织生活会、支部集体活动、支部表决大会等)
完整地参加1次活动,记4分,党支部根据具体表现(如:活动中参与积极性、活动后提交心得体会等)加表现分2分;中途到场或中途离场,记1分;请假,记0分;未参加且未请假,扣4分。对党支部活动提出建议方案,记2分,若建议方案被采纳并予以实施,另记2分;党支部活动的组织者,另记4分。
中途到场和中途离场的界定和名单由各党支部自行讨论并向全体学生党员予以公布。
请假应在活动开始前向党支部组织委员提出请假,党支部组织委员批准后方可按请假处理,否则均按未参加且未请假处理。
党支部负责人在每次活动结束后填写登记表(表1),并在每学期末提交汇总表(表2)至党支部书记处。
表1 学生党员参加党支部活动积分登记表
党支部名称: |
学期: |
活动名称: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序号 |
姓名 |
所处发展阶段 |
参加情况 |
积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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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参加情况分为“完整参加”、“中途到场”、“中途离场”、“请假”、“未参加且未请假”,根据出勤情况记录党支部每一位学生党员的积分;
②党支部在活动结束后两天内向支部全体学生党员公示出勤情况,无异议后将登记表存档;
③党支部活动根据党章规定确定应参加人员名单。
表2 学生党员参加党支部活动积分汇总表
学期: |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姓名 |
所处发展阶段 |
累计积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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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讲坛等面向党员群体的活动
完整地参加1次活动,记4分;中途到场、或中途离场,记1分;未参加,记0分。
此类活动由学院统一界定,各党支部可向学院提出建议。
学院相应的党支部负责人应填写登记表(表3)和汇总表(表4)。
表3 学生党员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积分登记表
党支部名称: |
学期: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活动简介: |
序号 |
姓名 |
所处发展阶段 |
参加情况 |
积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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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出勤情况分为“完整参加”、“中途到场”、“中途离场”、“未参加”等,根据出勤情况记录积分;
②学院在活动结束后两天内向学院全体党员公示出勤情况,无异议后将登记表存档。
表4 学生党员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各类活动积分汇总表
学期: |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姓名 |
所处发展阶段 |
累计积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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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主要面向党员群体的比赛和竞赛
参加校级比赛、竞赛,获得一等奖,记12分/人;获得二等奖,记10分/人;获得三等奖,记8分/人;获得优胜奖等奖项,记6分/人;参加比赛但未获奖,记4分/人;未参加,记0分。
参加院级比赛、竞赛,获得一等奖,记6分/人;获得二等奖,记5分/人;获得三等奖,记4分/人;获得优胜奖等奖项,记3分/人;参加比赛但未获奖,记2分/人;未参加,记0分。
此类活动由学院统一界定,各党支部可向学院提出建议。
学院各党支部负责人填写登记表(表5)和汇总表(表6)。
表5 学生党员参加比赛竞赛积分登记表
党支部名称: |
学期: |
活动主题:(请注明活动级别为校级还是院级) |
序号 |
姓名 |
所处发展阶段 |
参与情况 |
积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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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参与情况分为“获得一等奖”、“获得二等奖”、“获得三等奖”、“获得优胜奖等奖项”、“ 参加比赛但未获奖”、“未参加”等,根据参与情况记录积分;
②学院在活动结束后两天内向学院全体党员公示参与情况,无异议后将登记表存档。
表6 学生党员参加比赛竞赛积分汇总表
学期: |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姓名 |
所处发展阶段 |
累计积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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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堂纪律
依照学校和学院的综合测评规定,请假每学时扣0.5分,早退、迟到每次扣1分,旷课每学时扣2分。
党支部负责人在每学期末提交汇总表(表7)表至党支部书记处。
表7 学生党员课堂纪律积分汇总表
学期: |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姓名 |
请假学时数 |
早退次数 |
迟到次数 |
旷课 学时数 |
累计积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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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校规校纪
(1)个人获得通报批评和处分,按以下标准扣分:
类 项 |
扣 分(按次数) |
通报批评 |
学 院 |
4 |
学 校 |
8 |
行政、党团处分 |
警 告 |
20 |
严重警告 |
40 |
记 过 |
50 |
留 察 |
60 |
(2)所在宿舍被评为校级、院级文明宿舍,依照学校和学院的综合测评规定予以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等级 |
荣誉 |
加分标准 |
宿舍长 |
一般成员 |
校级 |
文明宿舍 |
5 |
4 |
院级 |
文明宿舍 |
3 |
2 |
(3)所在宿舍获评脏乱差房间、被通报批评,按以下标准扣分:
类 项 |
扣 分(按次数) |
宿舍长 |
一般成员 |
学校脏乱差房间 |
10 |
8 |
学校通报批评 |
8 |
6 |
学院通报批评 学院脏乱差房间 学院宿舍卫生检查分数排名居所在楼栋后5% |
5 |
3 |
(4)对学校通报使用违章电器、大功率电器的个人,每次扣5分。
(5)节假日结束未按时返校且未请假的,依照《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节假期间学生管理办法(试行)》予以扣分,具体如下:
①未按时返校的,扣4分;
②未按时返校且旷课的,在扣4分的基础上再按旷课学时扣分,每学时扣2分。
(6)开学报到注册时未按时注册且未请假的,依照《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本科生开学注册相关规定》予以扣分,具体如下:
①开学第一周星期一上午第一节课上课之前返校者,扣2分;
②开学第一周星期一上午第一节课上课之后返校者,扣4分;
③开学第一周星期二及以后返校者,每学时扣2分,旷课一天按5学时计算。
此部分各类积分由各党支部负责人填写汇总表(表8)。
表8 学生党员校规校纪积分汇总表
学期: |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姓名 |
通报批评和处分 |
宿舍卫生加分 |
宿舍卫生扣分 |
违规 电器 |
节假日未按时返校 |
开学未按时注册 |
累计积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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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优秀志愿者
参加志愿活动每次加2分,若被评为校级优秀志愿者,每次加5分,若被评为校级优秀志愿者,每次加3分。(优秀志愿者的具体名单以学校或学院的统一公布为准)
7、携手计划帮扶
在携手计划等帮扶工作中,提供帮扶的同学为学生党员,完整帮扶一学期者可获得5分∕学期,若帮扶效果较好,可获得10分∕学期,帮扶对象为多人积分不累加。帮扶对象不限于所在班级,可为学院其它班级或其它年级的学生。
帮扶效果较好的认定标准:帮扶学期被帮扶对象包括重修在内的全部必修课没有挂科,或经学院审核达到抵消一次退学警告的条件。
四、组织保障
各党支部会议及档案管理的相关负责人做好积分登记工作,并在每学期期末将相关表格提交至党支部书记处,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辅导员汇总各党支部的党员积分数据并进行统一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在党员发展中无名额限制的环节,对于必修课学分加权排名在班级60%以后者,或课堂考勤方面未达到学校的要求者,若上一学期的党员积分排名居党支部的前30%,可视为达到学院党员基本要求,此类同学统称“党员积分达到学院党员基本要求的同学”。预备党员转正时,以预备期内两个学期的总积分来计算积分排名。
其中,“课堂考勤方面达到学院党员基本要求”特指旷课不超过3学时/学期,且迟到和早退的总次数不超过3次/学期。
2、在发展预备党员环节,若遇名额限制,则对于同时符合学校党委对党员的要求的同学,同一考察时间段内党员积分高者优先;对于都是党员积分达到学院党员基本要求的同学,积分高者优先。
3、学院根据每一学期的党员积分累计数据,评选积分排名居党支部前30%且符合学校党委对党员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为“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党内活动积极分子”,正式党员评为“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优秀党员”,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春季学期评出的荣誉在当年9月的综合测评中加操行分2分,秋季学期评出的荣誉在次年9月的综合测评中加操行分2分。
4、正式党员在1学期内不参加党内活动(包括请假)的次数不超过2次;对于1学期内不参加党内活动3次及以上的正式党员,学院党委约谈本人;1学期内不参加党内活动次数达到5次的正式党员,学院给予通报批评;1学期内不参加党内活动次数超过5次的正式党员,报学院党委同意后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置。正式党员连续2个学期或累计3个学期的党员积分排名居所在党支部全体成员后10%,学院党委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5、学院将根据每一学年的党内表现积分累计数据,按学年以党支部为单位发布党内表现积分及排名数据,作为党员培养资料。
六、本管理办法中未尽事宜,党支部内达成一致后报学院备案。对本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有修改意见的,可提交所在党支部表决,经党支部同意后报学院党委讨论。
七、本管理办法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