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我院特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认定评议小组。
一、认定工作组
认定工作组负责学院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组 长:赵安勇
副组长:任文良
成 员:全体辅导员老师
二、认定评议小组
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学院认定工作的材料初审和民主评议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辅导员担任组长、学生干部、普通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成员,认定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小组名单见附件: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酒业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名单。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酒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371—86176301。
校资助中心电话:0371-86176184。